第528章:有兵无粮
第528章:有兵无粮 (第2/2页)某太子让《京师日报》刊载关于吃蝗虫的新闻之后,大街小巷也有了不少卖蝗虫的摊位,烤蝗虫和油炸的都有售。
很多吃不起鸡蛋的穷人经常就买点这玩意来解馋,由于某太子说一碗蝗虫相当于三个鸡蛋,故而这生意居然还挺红火。
不少摊位都是家族行当,由半大孩子出城去捕捉,然后交给家长来烹制并销售。若是家里不善于此道,也可直接卖给城门口的官方收购网点,一斤五钱,童叟无欺。
一个孩子全天捕捉的话,少说也能有两斤的收获,卖钱之后可以去买馒头吃,至少不会被活活饿死了。
官方收购蝗虫也不是再返销给灾珉,而是另有用处。
根据黄得功的上报,不光是勇卫营,畿辅地区各部的战马都严重缺料。
“料”就是指谷物和豆类,一匹战马每月须用料三石、盐九升、草至少一千五百斤。
盐和草都好说,山栋的海盐在秋天就能大丰收,草也能就近去割,唯独这“料”就很难凑了。
一万匹战马每月就需要三万石粮食,加上数万匹驮马以及征调来的牛、驴、骡,一个月就要吃掉近十万石粮食!
对某太子来说,这就等于是一场吃货之灾!
漕运送抵京城的粮食一年才三百万石左右,让“四条腿们”吃掉三分之一?
这是对决不可接受的!
既然谷物含有植物蛋白,蝗虫含有动物蛋白,二者都是蛋白。
于是乎……
诞生了专门为马匹烹制的咸口的油炸蝗虫!
初期只是小规模尝试,选了战马与驮马各一百匹进行投放饲料。
观察一个月之后,发现没有任何异常情况,貌似它们还挺爱吃,而且在称重之后,发现这帮吃货居然还长膘了。
既然如此,某太子便决定可以大规模的推广开来了,反正仓库里的谷物是肯定不够喂马的。
战马一天可享三斤油炸蝗虫,驮马可享两斤,不同于谷物可以滥竽充数,这些都是实打实的高蛋白营养品。
有的马夫更是和自己的饲养对象一起享用美食,自己一边喂马,一边把饲料当成零食来享用。
京城周边的蝗虫被捉光了不要紧,还可以派人去周边的府县去抓,半个北直隶的蝗虫都可往京城这边运。
东宫卫队所饲养的牲口们吃的就是油炸蝗虫,某太子特意近距离观察过,一个个都是膘肥体壮油光锃亮的,说明这种饲料对它们非常合适。
“……”
崇祯听罢,也不好贸然答应给这逆子筹集粮食,他也知道粮食是当下最大的问题,朝廷倒是不缺银子了,但仍旧缺粮,海运和漕运都在想办法,不过还无法解决眼下的燃眉之急。
“为何铳上皆插匕首?”
为了缓解尴尬,崇祯只好另起一行,问起了自己好奇的事情,想来这也是逆子最新的发明吧,适才见是见过,但还要问个明白才行。
“回禀父皇,匕首名曰‘刺刀’,就是便于火枪兵近距离拼杀之用的,避免在开火过后遭到对方步卒的突袭。而且刺刀能够从枪口上摘下,方便士卒们切割食物以及防身。”
关于拼刺,适才已经表演过了,实战效果如何,还要有待检验。但有一点可以肯定,那就是辫子步兵肯定不会像以前那样冲进明军步阵就能占到大便宜了。
“……如此可否抵挡东虏步卒?”
这是崇祯最为关心的问题,若是区区一把匕首就能让王师步卒的战力得到大幅度的提升,那往后每名士卒都要配备如此利器方可事半功倍。
“父皇,对战东虏步卒是需要一系列的武器装备的,从最新式的火枪,到全套的护甲防具,都需要装备到位,才能抵挡住东虏的重甲步卒的凶猛突击!”
辫子的重甲步兵,尤其是巴牙喇的战斗力是非常强悍的,据说一个牛录里面只有十人能够入选,当然是最为厉害的一群徒步辫子。
对付巴牙喇就要用数量优势抵消掉对方的质量优势,加上更为先进的武器装备,才能击退来犯之敌。
某太子让周遇吉找来一个装备到位的士兵,给甩锅爹进行讲解:“父皇请看,这是名全副武装的士卒。头部有鸡头盔来保护,躯干皆有重甲遮挡,可以防止被东虏的重箭射穿。武器是一支滑膛燧发枪,射速可以达到鸟铳的一倍以上。侧后方是五枚手榴弹,点燃之后即可掷出,用以炸伤敌兵。若是近战,可将枪口装上刺刀,用以进行拼杀。”
为了进一步的提高火力输出,某太子还打算给每人配备一把短铳,这玩意在近战时,绝对可以给辫子一个天大的惊喜。
你重箭射不穿我,我一枪就能把你击毙,多爽啊~!
“……如此武装,王师士卒焉有机动灵活之优势?”
崇祯也不完全是个门外汉,仔仔细细地观察了一番,才皱着眉头询问额起来,这简直就把他的士卒变成了一只乌龟,还如何与敌兵周旋?
“父皇,我军少马,故而战阵将以战车为主,所有火枪兵都将围绕战车作战,无需追击敌兵。只要东虏步卒冲杀过来,发现无法杀伤我军士卒,那么他们便回不去了,于是乎,我军便可取胜!”
某太子自有一番逻辑可循,这是多年经验总结出来的,别说眼前这位二货皇帝,就是关外的皇太鸡也蒙在鼓里呢。
“……这又是何道理?”
崇祯不相信这逆子所言,如此轻易便可取胜,那王师也不至于每每在关外损兵折将了。
“父皇,您试想啊,这东虏的步卒都身披重甲,跑两三百步过来,已然消耗了不少体力,再进行一番冲杀,只怕体力剩不下多少了。昔日冲阵能够取胜,皆因我军火力不足,防护不够。如今我军已然不同以往,同等人数,火力是昔日两倍不止。单兵防护能力又大大超过昔日,莫说钢刀,便是东虏的重箭,近距离都无法击穿我军士卒身披的盔甲,他们又如何能够取胜?倘若无法取胜,再从我军阵线里跑回去,岂不是将后背留给我军士卒随意瞄准开火?跑两百步距离,我军火枪可开火不下三次,最终又有几人能够死里逃生?”
想冲过来不容易,想跑回去,那就更不容易了。
除非你后背长眼睛,能够多开转瞬即至的子弹。
辫子只要冲过来,那就别想跑了。
谁敢从终点跑回起点,那就等着被明军士兵打活靶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