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二十八章:大快朵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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战力是个吃货,这在他和我们一起游戏的时候已经是人尽皆知的事情了,身为一个彪形大汉,木有吃够足够的好吃的,用战力自己的话來说就是:都对不起我这体型,
奶爸一说要帮忙处理他的吃的,顿时战力就爆发了,嗯哼,对于一个吃货來说,好吃的比自己的命都要重要啊,
“哈哈哈哈……”看到战力那一副抓狂的表情,一群人不由得哈哈大笑,
战力挠了挠头,坐回了座位上,刚才是一时时态而已,让他继续这么站着,估计他会脸红死的,
就在战力尴尬不已的时候,包厢的房门再一次被敲响,却是赵老板已经做好了饭菜,让人送过來了,
热腾腾的的饭菜上桌,放眼看去,各种美食应有尽有,无论是天上飞的还是山里跑的又或者水里游的,有荤有素,而且色相极佳,非常的好看,一眼看上去就让人很有食欲,作为一个职业老饕來说,对于食物的判断,第一点便是从食物的外形去看了,
毫无疑问的,这家酒庄的饭菜绝对是沒的说的,卖相极佳,如果非要给个分数的话,一百分能够打到九十九分,
不仅好看,而且味道也很好闻,哪怕是我还离着饭菜将近半米,可是扑鼻的香味还是让人不由得咽了几口口水,娘的嘞,太香了,
美味当前,不过却沒人好意思先动手,都等着别人先动手自己再吃,这样显得有礼貌一点,
“行了,别愣着啊,开吃吧。”白素看到沒人动手,不由得笑着招呼道,同时拿起了勺子,给笑妹子舀了一碗汤,
从严格意义上來说,白素算是东道主了,我在燕京的衣食住行都是由她负责了,既然白素先动手了,我们也就沒什么好客气的了,
“好了,都别愣着了,又不是外人,吃吧。”我也对着众人招呼道,
闻言,鸟人几个这才拿起了碗筷,开始对桌子上的食物进行狂轰滥炸,
这群家伙早上为了赶飞机,连早饭都沒吃,加上在飞机上和汽车上颠簸了大半天,早已经是饿的饥肠辘辘了,现在美食当前,当然是放开了肚子吃了,而战力本身则是个标准的吃货,美食当前,他也是不可能放过的,
看着几个家伙吃的那么香,我不由得咧嘴笑了笑,也加入了战圈,在座的都不是什么外人,白素和我们在一起了这么久,也差不多混熟了,沒什么好拘束的,
拿起了碗筷,夹了一块红烧肉进碗里,别看这小小的一块红烧肉,却是当年太祖最喜欢的那种红烧肉,也就是有红烧肉之王之称的毛氏红烧肉,遍布于华夏区全国各大城市的毛氏餐馆几乎都会用这道菜作为招牌菜,毛氏红烧肉属于湘菜,是常见的家常菜之一,毛氏红烧肉是采用半瘦半肥的猪肉,切成匀称的切状,再用上等酱油加少量的糖烧制而成,色泽呈金黄,味道糖而不腻,当年的太祖可是最喜欢这道菜了,几乎可以说是沒有这道菜就吃不欢实,世人都说其简朴,殊不知其每一道食物又或者衣食住行,都是特别定制的,哪是我们这些屁民可以理解的,
正宗的“毛氏红烧肉”色泽红亮、肥而不腻,可以真正做到入口即化,这都要得益于当年太祖的口味,老年的太祖很喜欢酥烂的口感,因此他的御厨特意将传统的湘南烧肉改良成了这样,因此要想做出正宗好吃的“毛氏红烧肉”口感,烹煮的时间就是个关键,我在ZZ市的时候也跑去ZZ市的毛氏餐馆吃过一次,不过其卖相和香味比我今天在这里吃到的这种毛氏红烧肉却是少了几分感觉,无论是从卖相还是香味,这家酒庄的毛氏红烧肉都比ZZ市的毛氏餐馆的毛氏红烧肉要强上不少,
轻轻的咬了一口那夹带了皮和肥肉还有少量瘦肉的毛氏红烧肉,肉刚进嘴里,便宛如碰到了溶解剂一样,刷的一下化开了,只在唇齿之间留下了诱人的肉香,这酒庄的毛氏红烧肉烧的相当入味啊,这家酒庄的老板绝对是厨师中的高手,果然不愧是能够让国家领导人亲自題字的地方,单单是这一手毛氏红烧肉做的就足以秒杀无数厨师了,
当然,这一家酒庄既然能够被无数人青睐,显然不可能只有一道菜,事实上,餐桌上的每一道菜都可以用色香味俱全來形容,味道非常的好,哪怕是我已经以吃货自居了好几年,可是吃到这些东西的时候,我还是情不自禁的想感叹一下,娘的嘞,真的太好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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