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二章
第六十二章 (第1/2页)这场战斗怎么说呢,有点像是少男的初夜。
功课做了很多,期盼了很多,紧张了也很多。
朱富贵过高的估计了北美民兵的战斗力。
这主要是被那些中美知识分子联手坑的。
按照他们的说法,美国全民持枪,民众武德充沛,不是亚洲人能比拟的。
历史上,美国民兵更是穿着农夫的衣服,拿着猎枪,打跑了英国的正规军。
他们出则为兵,入则为民,来无影、去无踪,“一分钟”即可投入战斗,被称为一分钟男(MinuteMan)。
一分钟人男啊!
这可了不得!
不是三秒男也不是五秒男,战斗力简直爆炸。
怎么也得有英军的七成实力吧?
朱富贵可是真的很为战斗感到揪心的。
结果……
一分钟确实是一分钟。
当第三旗发动冲锋之后,受到惊扰正在调头的马车被打断了。
众所周知,马跑得比人快。
但这个结论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常规距离下的比赛,马比人快。
当赛程过短过着过长,人类都有可能占到优势。
这是因为人类双足奔跑的身体解构,在短途启动和长途节能方面都很占便宜。
在六百万年漫长的演化中,人类祖先一直是一位优秀的跑步健将。
此时,在二三十米的短距离冲刺中,启动速度更快的第一师战士速度超过了缓缓调头的马车。
第三旗在抵近至30米的距离时,殷鼬扣动了扳机,接着,响起了八九声枪响。
由于大约一半的战士在之前已经跟着熊黑提前射击了,所以这一次的射击火力并不强悍。
但选择在这个时候射击的,无疑都是新兵中的佼佼者。
他们不但射术更加精确,而且抵近的射距也保证了命中率。
一共五辆马车,三名马车夫中弹,其中一人被鹰鼬直接打碎了天灵盖。
至于其他两人,被老式步枪,甚至是滑膛枪打中,一时半刻尚未毙命。
护矿队的喋血之徒倒是显示出了凶悍。
他们见到正面冲锋的敌人人数并没有压倒性优势,立刻跳下马车准备以马车为掩体进行还击。
实际上,直到目前为止,维克多等人都搞不清自己是被什么人袭击了。
但多年的经验还是让他们判断出,这些绿衣人火力并不凶悍,而且队列松散,一看就缺乏训练,只要自己能……
然而还没等他想明白,一个矮墩壮实的绿衣人居然已经出现在了面前。
“啊——”
随着一身惨叫,杨六的刺刀已经插入了这个刽子手的胸膛。
“白狗,宋大哥的仇我今天报了!”
杨六啐了一口,也不恋战,立刻抽枪滚到一边。
不过还是有些迟了。
驾驶着第五辆马车的鲍勃已经从腰间抽出手枪,砰地一枪朝杨六打去。
在美国西部地区,牛仔和民兵们的手枪清一色都是左轮。
在多沙、缺少保养的地方,几乎不会卡壳的左轮手枪是最值得信赖的武器。
不过这种小巧简单的枪械自然也有很大的缺点。
一个是弹容量小,只有六发。
另外就是威力不足了。
鲍勃的枪法很不错,一枪就打中了杨六绿油油的脑袋。
但只听当的一声,子弹便被防弹头盔弹开。
这颗跳弹甚至再次弹射进没有完全咽气的维克多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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