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集
第113集 (第2/2页)三、其他领域的关系
两国科技、文化、教育、司法部门及不少地方政府之间均建立了友好交往与合作关系。中国在韩国釜山、光州、济州设有总领事馆,韩国在中国上海、青岛、广州、沈阳、成都、西安、武汉和香港设有总领事馆,在大连设立驻沈阳总领馆驻大连领事办公室。两国主要城市之间有约60条定期客运航线,每周近1200个班次。中国天津、青岛、大连、烟台、威海与韩国仁川、釜山、平泽等地有定期客货轮航线。
2018年1至10月,中韩人员往来791万人次。截至2018年底,韩国在华留学生约6.7万名,中国在韩国留学生6万人,均居对方国家留学生人数之首。韩国有23家孔子学院和5家孔子课堂。
中韩军事交往稳步开展,两国在驻对方使馆均设立了武官处。中韩军方保持高层交往,就舰艇互访、军事留学生、灾害救援、反恐、联合国维和行动等保持交流合作。
两国在文学、艺术、体育、教育、卫生、广播电影电视、新闻出版等领域交流发展迅速。
双方共建立184对友好省市关系。双方友好团体有中韩友好协会、韩中友好协会、韩中文化协会、21世纪韩中交流协会、韩中经营人协会、韩中亲善协会等。
四、重要双边协议
《中韩关于建立外交关系的联合公报》(1992年)
《中韩政府贸易协定》(1992年)
《中韩关于在中国上海和韩国釜山互设总领事馆的换文》(1992年)
《中韩关于韩国在青岛设立总领事馆的换文》(1993年)
《中韩政府文化合作协定》(1994年)
《中韩关于韩国在香港特别行政区保留总领事馆的换文》(1995年)
《中韩联合公报》(1998年)
《中韩关于简化签证手续和颁发多次签证的协定》(1998年)
《中韩关于韩国在广州设立总领事馆的换文》(2000年)
《中韩渔业协定》(200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大韩民国引渡条约》(2000年)
《中韩关于韩国驻华使馆领事部驻沈阳办公室升格为总领事馆的换文》(2002年)
《中韩联合声明》(2003年)
《中韩民商事司法协助条约》(2003年)
《中韩关于韩国在成都设立总领事馆的换文》(2004年)
《中韩就设立中国驻韩国大使馆驻光州领事办公室的换文》(2004年)
《中韩联合公报》(2005年)
《中韩关于韩国在西安设立总领事馆的换文》(2006年)
《中韩联合声明》(2008年)
《中韩联合公报》(2008年)
《中韩关于韩国在武汉设立总领事馆的换文》(2009年)
《中韩联合新闻公报》(2012年)
《中韩关于中国在济州设立总领事馆的换文》(2012年)
《中韩面向未来联合声明》(2013年)
《中韩联合声明》(2014年)
《中韩领事协定》(2014年)
《中韩自由贸易协定》(20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