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7 第136回
137 第136回 (第1/2页)俣俣碌碌,路行近半日,出城门后不久便到了小雨庄。
这座庄子毗邻京郊,前河后山,地段极好,是当年兴盛时期的勇毅侯府为唯一的嫡出大小姐置办的嫁妆,后来盛老太太为着盛肱仕途需要用钱,曾典卖掉一大半。
待盛家境况渐好后,这里的地却很难赎回,是以盛肱又给老太太在别处另置了庄子,可老太太到底心里惦记,便时时注意打听哪家急用钱,几年下来,老太太又陆陆续续买回些许田地,统共五百八十亩。
老崔头本就是千挑万选后陪嫁过来的,老实勤恳不说,庄稼手艺又好;崔妈妈是他童年失散的青梅竹马,两人多年后重逢,叫老太太知道了,费了好些力气和银钱把崔妈妈从另一户人家里弄出来,他们俩得偿所愿,成亲生子,更对老太太感恩戴德,忠心不二。
老夫妻诚意报效之下,是以小雨庄看着,总比旁处田庄打理的兴旺些。
明兰蒙着帷帽,坐着抬轿,缓缓巡视庄子和佃户,只见满眼的田垄一望无际,间中有黄牛白狗,蔬菜粮食垂垂累实,庄户们大多认识,见了明兰的乘轿过来,都放下锄头农活,笑着或鞠躬或磕头,一派盛世田园。
明兰颇觉满意。
“如今庄稼可好?”回到宅院后,明兰高坐厅堂上首,细细垂问,老崔头笑眼眯着,垂首恭敬道:“都好都好,今年风调雨顺,大约可比去年多收些庄赋;前几年旱的厉害,又逢上江淮那块兵乱,京中粮价飞涨,老太太和六…哦,和夫人都没想着催租加赋,还体恤他们的日子,多加安抚。他们都说,外头哪有咱们这儿这么厚道仁慈的主子呀!"
明兰翻了翻桌上的田册,抬头笑道:“老崔管事,口齿可见伶俐呀!这么能说会道的,回头叫老太太瞧瞧,定然有趣。”
老崔头粗黑的脸立时红了,他素知明兰的本事,索性也不装了,便把心里的意思说了出来,明兰大吃一惊,轻呼道:“要买地?”
老崔头用力点头,脸上露出兴奋之意:“这阵子也不知怎么回事,白通河这一带有好几处大片的庄子要脱手,我细细探了,地是好地,反正这几年庄子里有积余,不如扩些吧。”
明兰思忖片刻,简短道:“照老样子,你把要买多少田地,田地的主家,还有价钱等一干事宜都细细写了,回头叫人送来山对边的黑山庄给我,我瞧了妥当,再与你说。”
老崔头当下恭声应了。
明兰瞧他大喜过望的样子,心里失笑,大概古人最大的兴趣爱好就是买地。
“…夫人不知道,老太太的庄子原本可有二三十顷大呢!后头那一整座山林也都是咱们的!”老崔头湿润着老眼感慨道,“若能将这里还成原先的模样,也不枉老太太的一番恩情了。"
明兰沉默了下,低声劝道:“我知道你是好意,但万事都得依着道理来,有好地能买就买些,但不可用强,免得惹出祸事来。”
老崔头连连哈腰笑着,拍胸脯保证:“就是借小老儿俩胆,也不敢哪!老太太的规矩,这么多年来,哪回不是契书上写的清楚明白,夫人放心,绝出不了错!”
大约申时二三刻,明兰一行人便离了小雨庄直奔黑山庄,走时多带了几个人,虽不甚远,但路却不如城内的好,一路颠颠簸簸,直到天色黑的渐看不清路了才到。
小桃凭着车栏远眺,只见黑沉沉的田庄大门已影影在望,还有星星点点的火把点着,再近些,却瞧见丹橘和全柱媳妇还有一个矮矮黑黑的汉子当前而站,后头跟着一大群人。
马车行驶到门口,那矮矮黑黑的汉子立马上前跪下,大声道:“小的巴老福,给夫人请安了,夫人这一路辛苦了,里头一应屋舍都预备好了,就等着夫人呢。”
小桃和绿枝跳下车子,拱手而立,朝对面的丹橘打了个眼色,丹橘微微点头。
马车内传出端丽的语音:“巴管事快请起,你辛苦了,黑着天还这么等在门口,我来的不是时候了。"
“哪里的事!”火把映着,巴老福一脸逢迎讨好,“夫人是贵人,能抽空来瞅瞅庄子,那是咱们的福气,咱们盼还盼不来呢!”
明兰并不多话,只问:“老爷可来了?”
巴老福起身答道:“老爷下午就使人来传了,说晚些就到。”
“成了,你留几个人在门口等等老爷,我们先进去了。”明兰略略放心。
巴老福高声应了,立刻着人大开前门,马车缓缓进庄,后头一应丫鬟仆妇跟从。
庄里的主屋早已灯火通明,只见里头桌椅几架俱被擦拭的干干净净,器物也摆放的整齐大房,明兰微微点头,转身进里屋,发觉里头已收拾一整。常用的羊角宫灯放在床头小几上,梨花木圆桌上摆着一套青玉葵瓣的暖瓷茶具,壶口还微微冒着茶香,明兰屏息一嗅,正是她素日爱喝的金桂茉莉花茶。©明兰疲惫的坐到炕边,笑了起来:“我们家丹橘姑娘可愈发能干了呀,这么半日就收拾的如此妥帖,嗯,学成了,好嫁人了!”
丹橘一点也不害羞,板着脸过去给明兰解衣带:“您省省吧,这一整日把你累的,说话都变音了,当我听不出来!还有这一脸的土,髻子也乱了,好在您没下车叫人瞧见!赶紧先洗洗吧,有话叫全柱家的去传。”
秦桑从内屋进来,温温笑着:“热水都好了,夫人去洗吧,幸亏我带足了两匣子沐浴香精,不然怕不够用的。”
明兰累的全无力气,在大圆木桶里狠狠泡了小个时辰,丹橘不住的往里加热水,直把筋骨都泡松软了才出来,摊在床上喃喃着:“果然娇贵了,这点子苦也受不住。”
上辈子最后一年,山沟沟里没有自来水,姚依依要自己去井边打水,粗粝的井绳把她用来握笔的手掌磨出了一道一道的伤痕,然后伤痕退了,结成茧子;一天要走五六个小时,晚上一脱掉鞋,就是满脚的血泡,浸的凉水里,透心的疼,以前穿高跟鞋疼的脚掌,现在穿运动鞋走路疼的是脚跟,小腿肚子哆嗦的像弦子,躺在床上,腿就跟不是自己的一样。
都市女孩累的沾枕就睡,可心里十分踏实,她觉得自己帮到了人,晚上做梦还想着,等下回开同学会,一定要在那帮连小葱和韭菜也分不出来的死丫头面前炫一把。
她姚依依可是连篱笆都会扎了!
可如今,虽前呼后拥,一大堆人伺候着,她却再也不复当初那种疲惫到满足的愉悦,便是累极了,也是满心的思虑和不安,如今的朝堂并不安稳。
古代仕途皆流血,她见过被披枷带锁押解京城的官吏,见过被抄没至家破人亡的官宦人家,曾一起吃过茶说过笑的闺阁女孩,却转眼因父兄获罪,而被罚入教坊司,甚至沦为官妓。
每每想起这些,明兰都无比感激盛老爹,他从不贪功冒进,从不投机钻营,也不挥霍家业,为官算是清正,做人颇为圆滑,无论他有多少别的缺点错处,他总归尽到了古代男子的义务,给妻儿老小营造了一个安全富庶的生活环境。
说起盛家,前几日,因端午节快到,明兰使人提前送节礼回娘家时,小桃探来消息,说是为着给长枫说亲的事,盛钛最近又和王氏闹别扭中。
长枫虽是庶出,但胜在卖相好,俊秀风雅,谈吐不俗(酷似少年时的盛肱,当年一眼迷住了王家老太太),很讨人喜欢,年纪轻轻又已是举人,父兄得力不说,姐妹们的亲事大多结的不错,估计金榜题名只是时间问题;是以盛肱一放出风声,倒也有不少人家响应。
不过盛肱到底心眼明白,自己儿子是什么货色,于是提出,家世只要说的过去就成,须以女方人品为第一考虑,务求一位端方识礼贤能淑德的儿媳,最好性子还有点烈。
“枫哥儿那性子,就得有人提着他的筋过日子!”盛钛说的很含蓄,“既能替他撑住场面(顶得住刻薄婆婆欺负),又得能压得住他胡来的(不让他风花雪月耽误正事)!”
王氏傻眼,这要求也太具体了;她无不讽刺的玩笑着:“老爷不如替枫哥儿找个娘吧!”
“本也没指望你。”盛肱没好气道,即便他敢信任王氏的心肠,也信不过她的眼光。
明兰把脸埋在床铺里,闷闷的发笑,她几乎可以想象这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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